增強國內搜救功能、健全組織、建立完備有效的搜救資訊管理系統。 促進公、民救難單位間之協調合作。 依據主管機關指示推動海峽兩岸三地海、空難、旅遊、人身安全事故之通報,協調兩岸救難單位發揮全面救助並協調支援協助、參與國際組織,加入全球性的災難救護體系促進國內人民在遭遇海、空或其他意外災害時,發揮社會整體力量,能有效予以救助。
落實各年度工作計畫,舉辦或參與會議、研討會、座談會、觀摩等交流活動,及接受政府委辦事項及參與研究案等。